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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律知识:关于犯罪构成要件的几点注意事项

    犯罪构成要件是刑法里面的重点内容,每年的事业单位考试如省直都会涉及,有时甚至国考也会涉及了到。犯罪主体和主观从理论上学员都可以区分,关键在客体和客观方面,学员分不清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区别,犯罪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在接下来的文字中,我将用真题的形式来具体解释它们之间的区别。

  【真题再现】一般来说,犯罪对象直接作用的具体物或具体人是?【2015年】

  A.社会关系

  B.犯罪客体

  C.危害结果

  D.犯罪对象

  【答案】D。解析:此题需要了解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区别。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侵犯的社会关系,注意,犯罪客体是一种社会关系,而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物,比如,张三偷了李四的电脑,那犯罪行为侵犯的犯罪客体是李四的财产权益(社会关系),作用的犯罪对象是电脑(具体的物)。张三把李四打伤,那犯罪行为侵犯的犯罪客体是李四的人身权益(社会关系),作用的犯罪对象是李四的身体(具体的人)。由此看出客体与对象的区别。故此题答案为D。

  【方法总结】对于此类题,具体人或物就是犯罪对象,各种权益即社会关系就是犯罪客体。

  【真题再现】王某与刘某有仇,一日,王某在悬崖上欲将刘某推下淹死,结果刘某下落时掉在石头上摔死,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2013年】

  【答案】B。解析:此题需要了解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犯罪客观方面分为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及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即结果是由行为引起的,刘某为何死亡,是由于王某的推落的行为造成的,而且王某也是故意推的,所以刘某的死亡和王某行为之间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所以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的既遂。故此题答案为B。

  【方法总结】对于此类题,我们一定注意是犯罪行为与结果之间有直接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注意是直接。

  【小试牛刀】张某和一老人发生争执,张某辱骂老人,老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心脏病突发死亡,老人的死亡和张某没有关系,因为张某不知道老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

  【答案】B。解析:因果关系强调的是直接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老人为何死亡,是由于心脏病发,为何心脏病发,是由于张某的辱骂行为引起,可见老人的死亡与张某的辱骂行为有直接联系,因果关系不考虑内在联系。但张三不负刑事责任,因为这是意外事件。

  专家点评:学员做这种题记住关键点:犯罪客体是社会关系,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因果关系是直接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不考虑内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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