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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国务院


  我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每个行政区划都对应的政府和对应的行政机关,管理这些行政机关为国务院,那么国务院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机关呢?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国务院怎么考查呢?

  一、概念

  国务院是我国最高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的行政机关。

  二、组成人员和任职

  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三、重要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以上就是国务院的相关知识,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国务院的考试考查的频率较大,且考查的方式较为灵活。那接下来看看国务院的具体的考查内容。

  真题展示:

  下列不属于国务院职权的是:

  A.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B.规定各部委的责任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委工作

  C.规定行政措施,制定法律、发布决定、命令

  D.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机关职权的具体划分

  【答案】C。解析: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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