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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运行-司法(上)

     (一)司法的概念

  司法,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二)司法的原则

  1.司法公正原则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包括实体公正,也包括程序公正,其中尤以程序公正为重点。

  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它既是我国民主建设的要求,又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法的适用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包括四方面的含义:

  (1)法对全体公民,不论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地位、宗教信仰、财产状况等,在适用上一律平等。

  (2)公民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和承担平等义务,不允许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受法的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的追究和制裁。

  (4)在诉讼活动中,所有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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