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5-4 信息来源: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为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专业方向环境科学与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地理学等专业学科,承担本科教学实验室工作,针对大型仪器X-射线衍射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与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等大型仪器有实际操作经验,懂得相关仪器的开发与维护 。
根据《西北大学2023年度专业技术、管理、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有关安排,现就我院考查工作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经过我校审查考核小组资格审查考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参加我院组织的用人单位考查。
二、我院成立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查推荐工作小组,制定考查推荐方案,遴选面试专家负责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全面考查。
三、学院考试:
1. 专业技能笔试考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参加笔试总人数的前90%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过合格线者,进入学院面试环节。
2. 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超过合格分数线者,按照“学院笔试成绩×60%+学院面试成绩×40%”的计算办法确定学院考试综合成绩。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3倍确定人选推荐到学校。
学院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与考试相关的培训。
四、我院单位考查定于2023年5月8日进行,地点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10号教学楼 。
五、我院单位考查具体安排如下:
1.5月8日上午9:00—10:30,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西北大学长安校区10号教学楼525会议室参加专业技术能力笔试考察。
2.5月8日上午10:40—11:40,在我校长安校区10号教学楼525会议室进行心理测验。
3.5月8日下午14:30—17:00,在我校长安校区10号教学楼525会议室参加面试答辩,每人10分钟(2分钟自我介绍,8分钟评委提问)。
六、考查工作纪律要求
1. 考生须于2023年5月8日8:30前到达西北大学长安校区10号教学楼525室,迟到或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专业技术能力考查,取消面试资格。
2. 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身份确认和资料原件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考查 ,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心理测评、专业技术能力考查和面试资格。
(1)《西北大学2023年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或国(境)外学校的相关证明原件。国(境)外学校毕业生可提供在读证明扫描件。
(4)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学校毕业生可提供在读证明原件。
3. 所有面试考生必须于2023年5月8日下午14:00前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东10号教学楼525会议室外集合,迟到或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取消面试资格。
4. 考生按照准考证号顺序进行随机抽签,以抽签号顺序进行面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后面考生依次递补。考生须核对面试顺序,确认后签字。
5. 考生面试结束应立刻离开考场区域,等待考查结果。
6. 考生应遵守我院考查工作程序和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考查工作。
七、其他事项
1.请应聘人员及时加入微信工作群,后续相关信息将在群内通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通知公告,并保证手机畅通。
2. 应聘者须如实准确提供、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3. 学院考查工作咨询电话:
02988308428(院行政副院长办公室)
02988308427(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