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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馆讲解员 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6-13     信息来源: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

渭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馆隶属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2010年被省文化厅、省教育厅命名为第一批陕西省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实践基地;2013年被市委宣传部授予渭南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7年被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授予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已成为我市宣传展示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窗口。现因事业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性别不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并愿意从事传习馆讲解工作。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具有艺术、文学、播音、历史、农学、教育等学科教育背景优先。

  3.年龄30岁以下,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材匀称、形象好、气质佳。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讲解接待等岗位工作。

  二、工作时间及待遇

  1.工作时间:每周5天工作制,双休;

  2.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正常工资待遇。讲解员工资待遇按月计算,标准为:2000元/月,并实行年度考核,享受法定节日职工福利。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到8月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将纸质《应聘报名表》现场递交至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210办公室或将《应聘报名表》发至3245447211@qq.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3.联系电话:8135310、18220323181

  联系人:杜老师

  四、相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录用资格。

  (二)如应聘者没有通过初审,所寄应聘材料不予退回。

  (三)组织面试。具体参加面试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四)进入面试阶段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五)应聘人员被录用后,将与我中心签订用工协议。

  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馆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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